宜宾市民用天然气价格上调0.14元/立方米
2009-07-02 阅读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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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社7月2日讯 新闻背景:2008年10月16日,宜宾举行城区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当天,来自宜宾市机关、企业、学校及社会各界28名听证代表及10名旁听代表参与了此次价格调整听证。其中,20名代表原则同意调价幅度最小的方案,即居民生活用气上调0.14元/立方米,如该方案实行,宜宾市城区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将调整为1.57元/立方米。 6月29日,记者从宜宾市物价局了解到,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方案已经确定,调整后的天然气销售价格于7月1日起正式实行。 据市物价局工价科李浩介绍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定价目录》、《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四川省政府价格决策听证目录的通知》及《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规定,市物价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天然气储气设施的财务数据和成本资料进行监审。 调整后的天然气价格具体为:居民生活用气为1.57元/立方米,商业用气为2.26元/立方米,工业用气为1.88元/立方米,从CNG价格调节金中计提0.20元/立方米,用于分摊储气设施建设运营增加的成本。据了解,此次价格调整增加收入部分只能用于储气设施建设资金回收还贷和保证储气设施的正常运行,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实施后,由市物价局对储气设施运行情况每年定期进行成本监审,一旦还贷付息结清后,再重新核定储气设施运行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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